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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关大友企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社保、职称等相关政策宣传

发布时间:2023-05-12 14:32:34 人气: 作者:小编

一、医保政策

1.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费用是如何划拨的?

答:自2023年1月1日起,职工医保卡划入标准: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不再划入个人账户,职工个人账户记入比例由45岁(含45岁)以下按本人缴费基数的3.5%、45岁以上按3.7%记入,统一调整为按本人缴费基数的2%记入。退休人员个人账户记入比例由按退休养老金总额6.4%记入,调整为由统筹基金按定额划入,划入标准为每人每月90元。在职转退休,从次月起为其变更个人账户记入比例和办法。调整前个人账户历年结余仍归职工所有,按规定结转使用。

2.医疗报销比例具体是怎么划定的?

答:职工医保普通门诊实现即时结算报销。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基金支付起付标准200元,最高支付限额2500元。基金支付比例:一级医疗机构在职职工为65%,退休人员为70%;二级医疗机构在职职工为60%,退休人员为65%;三级医疗机构在职职工为55%,退休人员为60%。门急诊统筹基金支付额度计入职工基本医保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注:一级医疗机构:是直接向一定人口的社区提供预防,医疗、保健、康复服务的基层医院、卫生院。(病床数在一百张以下)。

二级医疗机构:是向多个社区提供综合医疗卫生服务和承担一定教学、科研任务的地区性医院。(病床数在101—500张之间)。

三级医疗机构:是向几个地区提供高水平专科性医疗卫生服务和执行高等教育、科研任务的区域性以上的医院。(病床数500张以上)。

3.个人医保账户共济到底是什么?

答:职工个人医保账户可以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也可用于配偶、父母、子女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的个人缴费。

二、住房公积金政策

1.公积金提取政策发生了调整?具体调整的内容是什么?

答:1)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的,自首次还款之日起至全部还清贷款,一年内均可提取,不限制提取频次和单次提取金额,累计提取总额不超过住房贷款本息总额(不含因逾期产生的罚息)。提高住房公积金租赁商品房提取额度和提取频次,缴存人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由按季提取调整为按月提取。

2)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地无自有住房且租赁商品房的,夫妻双方可按月或按年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不区分单、双缴存职工,累计年提取总额提高至24000元(含)。

2.如果无房职工租房自住想要在手机上进行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如何操作才能提取成功呢?

答:凡是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含),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缴存职工,可按月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缴纳房租,月提取金额不与月缴存金额和实际房租挂钩,每月均可申请提取最高限额2000元(不超过个人账户余额)。

     职工可打开微信搜索公众号嘉峪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注并绑定个人信息,再进入业务办理-归集提取业务-提取申请-无自住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填写信息-提交资料。

具体资料如下:
1)单位出具的提取住房公积金证明;

2)提取人身份证原件;

3)结婚证原件(如需同时提取配偶公积金的提供);

4)房屋租赁合同原件(仅限公租房提供);

5)租金交纳凭证原件(仅限公租房提供);

6)本人及配偶名下的个人无房证明(到房管局二楼大厅查询);

7)提取人银行一类储蓄卡原件。

3.如果购买自住住房职工想要在手机上进行住房公积金提取,如何操作才能提取成功呢?

答:职工可打开微信搜索公众号“嘉峪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注并绑定个人信息,再进入业务办理-归集提取业务--提取申请-购买自住住房-填写信息-提交资料。

4.只要是缴纳了公积金,所有情况都可以提取吗?有哪些情况住房公积金不予提取呢?

答:并不是所有情况都可以提取公积金,如有下列情形,公积金是不予提取的:

1)装修、中修、小修等;

2)住房公积金账户被依法查封、冻结的;

3)为他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提供担保冻结的额度,所担保贷款本息尚未还清的;

4)通过赠与、遗赠、继承、离婚判决等无交易事实取得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三、职称、技能等级政策

1.如果取得了技能等级证书,有相应的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吗?

答:对取得初、中、高级技能等级证书,符合条件的可按照初、中、高级每人1000元、1500元和2000元的标准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2.假如取得了注册安全工程师的证书,单位是否就可以聘任为工程师了?还有哪些情况是取得了职业资格证书并被认定具备职称系列(专业)对应层级的职称的?

答:如果职工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并取得了注册安全工程师的证书,公司可认定其具备职称系列(专业)对应层级的职称,即工程师职称,且职业资格证书实行一证两用,无需换发职称证书。

还有以下情况是取得了职业资格证书并被认定具备职称系列(专业)对应层级的职称:

职称与部分国家专业技术职业资格关系对应表

序号

职业资格名称

层级

对应职称名称

1

注册建筑师

一级

工程师

二级

助理工程师

2

监理工程师

无层级

工程师

3

造价工程师

无层级:(2018年及以前取得)

工程师

一级:(2018年以后取得)

工程师

二级:(2018年以后取得)

助理工程师

4

建造师

一级

工程师

二级

助理工程师

5

注册化工工程师

无层级

工程师

6

注册电气工程师

无层级

工程师

7

注册环保工程师

无层级

工程师

8

注册土木工程师

无层级

工程师

9

注册结构工程师

无层级

工程师

10

注册安全工程师

无层级:(2017年及以前取得)

工程师或经济师

无层级:(2018年取得)

工程师

中级:(2018年以后取得)

工程师

助理级:(2015年及以前取得)

助理工程师

初级级:(2018年以后取得)

助理工程师

11

注册消防工程师

一级

工程师

二级

助理工程师

12

注册计量师

一级

工程师

二级

助理工程师

13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

无层级

工程师

14

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

高级

高级工程师

中级

工程师

初级

助理工程师

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中级

会计师

初级

助理会计师

16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

中级

经济师

初级

助理经济师

17

审计专业技术资格

中级

审计师

初级

助理审计师

18

税务师

中级

税务师

初级

助理统计师

19

统计师

中级

统计师

初级

助理统计师

3.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到底是什么政策?具体哪些人可以享受这项政策呢?

答:高技能人才取得的贯通领域职业资格,可对应相应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贯通领域技能人才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参加职称评审时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同等对待。

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相应技术技能工作满2年,由用人单位考核认定相应专业初级职称。取得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相应技术技能工作满3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中级职称。取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相应技术技能工作满4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副高级职称。

四、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1.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有哪些?

答: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有: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

【子女教育】

1)扣除范围及标准

①扣除范围:3岁-博士(学前教育-全日制学历教育);

②扣除标准: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

2)扣除方式

①选择父母一方扣除;

②父母双方各扣50%。

注意:扣除方式确定后,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3)扣除起止时间

①学前教育:子女满3周岁的当月至小学入学前一月;

②全日制学历教育: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高中教育、高等教育的入学当月至教育结束当月。

【继续教育】

1)扣除范围及标准

①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取得相关证书的年度扣除3600元;

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取得相关证书的年度扣除3600元;

③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在学历继续教育期间每年扣除4800元(每月扣除400元)。

注意:职业资格证书需参照《国家职业资格目录》。

2)扣除方式

①由纳税人自己扣除;

②大学本科及以下的学历继续教育可以由接受教育的本人扣除,也可以由其父母按照子女教育扣除。

③选择按子女教育扣除,为1000元/月,选择按继续教育扣除,为400元/月。

注意:对于同一教育事项不得重复扣除。

3)扣除起止时间

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入学的当月至教育结束的当月。

注意: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最长不能超过48个月。

【大病医疗】

1)扣除范围及标准

①扣除范围:医保目录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支出,医保报销后的个人自付部分;

②扣除标准: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是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2)扣除方式

①可以选择由本人或者其配偶扣除;

②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

3)扣除起止时间

为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记录的医药费用实际支出的当年。

注意:大病医疗支出在次年3-6月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时享受扣除。

【住房贷款利息】

1)扣除范围及标准

①扣除范围: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而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

②扣除标准:每年12000元(1000元/月)。

注意:“住房贷款利息”与“住房租金”这两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只能享受其中一项,不能同时享受。

2)扣除方式

①单独或者共同购买: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

②婚前各自购买:婚后可以选择一方的住房,由贷款人按照每月1000元扣除,或者由夫妻双方分别按照每月500元对各自发生的住房贷款利息支出扣除;

注意:扣除方式确定后,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3)扣除起止时间

贷款合同约定开始还款的当月至贷款全部归还或贷款合同终止的当月。

注意:住房贷款利息的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0个月。

【住房租金】

1)扣除范围

①本人及配偶在主要工作的城市没有自住房;

②已经实际发生了住房租金支出;

③本人及配偶在同一纳税年度内,没有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注意:“住房租金”与“住房贷款利息”这两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只能享受其中一项,不能同时享受。

2)扣除标准

①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它城市:每月可扣除1500元;

②除上述城市以外的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人口的城市,每月可扣除1100元;

③除上述城市以外的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含)人口的城市,每月可扣除800元。

3)扣除方式

①纳税人未婚的:由本人扣除;

②纳税人已婚且:

a.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由承租人扣除;

b.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不同:按规定分别扣除。

4)扣除起止时间

①租赁合同(协议)约定的房屋租赁开始的当月至租赁期结束的当月;

②提前终止合同(协议)的,以实际租赁行为终止的月份为准。

【赡养老人】

1)扣除范围及标准

①扣除范围:年满60周岁(含)父母(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②扣除标准:

a.独生子女:每月2000元;

b.非独生子女:可以和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但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2)扣除方式

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可以采用均摊、约定分摊、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等方式。

注意:

①约定分摊与指定分摊必须签订书面协议;

②约定分摊与指定分摊不一致的,以指定分摊为准;

③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3)扣除起止时间

被赡养人年满60周岁的当月至赡养义务终止的年末。

五、其他类政策

1.职工家庭中困难毕业生和离校毕业生就业方面国家有哪些政策支持?

答:1)对省内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学年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城乡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困难毕业生、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包括学校所在地或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毕业生,给予每人1000元的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2)对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